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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哪些情况下,婚前房产需要进行公证?

发表于2016-09-22
标签:房产公证 公证处 婚前财产 财产公证 婚前房产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给与证明的活动。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建议进行婚前房产公证。

一、建议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此种情况,如果想公证为共同财产的,需要写明双方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婚前房产建议公证的情况


二、婚前房产如何公证?

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具体咨询。

1、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

2)房产证;如果未拿到产权证的,需要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如果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说明:

不止是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

有人认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伤夫妻感情的做法,也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能有效避免离婚后财产的分配纠纷问题,不管怎样,选择权在自己,双方可根据现实情况来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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