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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月12日起,潍坊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附办理材料)

发表于2017-05-11
标签:身份证 办理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异地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经启用,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自2017年5月12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潍坊转移到外地市的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由外地市转移到潍坊的缴存职工,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办事)机构申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公积金办理点

(点击查看大图)



发表于2017-05-11
高密房天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5月12日起,潍坊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附办理材料)”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5-11
高密房天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5月12日起,潍坊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附办理材料)”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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