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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转发《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于2018-01-08

高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转发《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潍建建字〔2017〕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按要求提前做好工程项目冬季停工的预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站制定了以下工程冬季停工前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时间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报审时间

1、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阶段评价技术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9日。分部验收和安全阶段评价监督检查截止日期到1月17日。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到2018年1月15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26日。

二、工程技术资料报送要求

1、各施工、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应符合资料整理规程的要求。

2、分部工程、安全阶段评价和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技术资料严格审查把关,否则,监督员一律不予受理。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在经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合格且具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之后报送。

三、资料审查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经监督员一次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第二次审查,对检查发现的严重缺项,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年前,监督站不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监督,同时,对不按要求报送技术资料的单位实施处罚。

望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工程分部和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计划年前竣工验收的工程,须完成小区配套工程并通过规划、消防等部门验收,否则,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报送工程技术资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潍建建字〔2017〕83号

 

 

 

2017年12月26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我市建筑工程现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于1月17日一律停止施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停止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止施工手续,提交停工后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2、停工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排除临时用电、脚手架、起重设备、基坑工程、模板工程、消防等事故隐患;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3、停工期间加强管理,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冬季值班值宿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各工程相关单位要对停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报告书

                 2、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报告书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jsj.weifang.gov.cn/sendinfo/front/detail.html?id=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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